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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 >> 信访咨询   今天是:2008 年 11 月 21 日
信函信访的处理方式:

    (一)信访人采用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,属信函信访。

    (二)局办公室收到信函信访(含转办、交办)事项后,在《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群众来信登记表》(见附件 4 )上予以登记,并视情转交局事涉处(室)办理。但是,信访人的姓名(单位)和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。如直接交各处(室)的信函信访,请先交局办公室登记后,转局事涉处(室)办理。

    (三)局事涉处(室)接到相关信函信访事项后,应予 1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,并使用局信访事项告知单告知信访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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